我们都知道每个人只要是遵守法律法规,就受法律保护。那么反过来说,如果一个人违法犯罪了,是否还具有隐私权、肖像权和名誉权?
之前看到一则新闻报道:
某地方派出所和当地社区联合贴出一则通告,“为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对卖淫嫖娼人员除法律处罚外一律将其违法事实通报单位、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和家庭成员。”。就是采用这种做法。
其实在其他类似的案件中,我国公安部也下发过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查处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时,要坚决制止游街示众等有损违法人员人格尊严的做法。
违法犯罪了也具有隐私权、肖像权和名誉权!有人就要问了,公安贴犯罪份子通缉海报,就不属于侵犯隐私权、肖像权和名誉权了吗?
警察属于司法机关,侦查出具通缉海报是具有司法权性质的,公开犯罪分子照片目的也不是为了盈利,自然不能说侵犯违法犯罪分子,隐私权、肖像权和名誉权!不过有些网友也表示“都犯罪了还要什么脸!”。
首先违法不等于犯罪,但是犯罪就一定是违法的,希望广大网友能明白。就像违法驾驶,从法律的角度上讲是违法,但是不构成犯罪,就连卖YIN这种行为也是不犯罪也只是违法。作为普通人,我们更加不能去侵犯这些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之所以保护违法犯罪分子这些权益,也是为了给他们一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所以我们经常看到警察在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后,会给犯罪分子戴上头套,这也是出于保护犯罪分子隐私权的保护。毕竟我们是法治国家,所有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