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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消费者的“食品级”化妆品没那么神!

栏目:新闻中心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1-08-03 阅览:936
内容简述:为了突出化妆品的绿色、健康、无害,商家喜欢使用“纯天然无添加”“纯植物纯中药”。现在,随着这些广告词被相关部门明令禁止,某些商家打着“食品级”“可食用”的旗号,暗示消费者——产品既然可以吃,用在身上更没问题。

为了突出化妆品的绿色、健康、无害,商家喜欢使用“纯天然无添加”“纯植物纯中药”。现在,随着这些广告词被相关部门明令禁止,某些商家打着“食品级”“可食用”的旗号,暗示消费者——产品既然可以吃,用在身上更没问题。  

“食品级”的化妆品是一个彻底的伪概念。  

根据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是指应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嘴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化产品。  

作为化工产品,化妆品的使用方法、作用部位、作用机理决定了其不能具有食用功能,也不存在“食品级”的说法。  

化妆品和食品属于不同的行业,两者使用方法不同,吸收成分不同,使用的原料和产品指标、、禁止使用的要求、执行规范、检测标准均不同。  

以柠檬为例,柠檬鲜榨汁可以直接喝,但直接用在脸上不仅不能美白,还可能引起发痒、红肿;化妆品中使用的柠檬有效成分,必须通过专用手段提取,调节浓度和刺激度。  

食品是食品,化妆品是化妆品,不能把两者混淆。  

从现在的标准和规范来说,化妆品是不能吃的;也没有“可以吃”的化妆品这个概念。今年以来,许多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发布了相关消费提示。此类营销做法没有得到有效抑制。  

相关法律知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广告法也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食品级”化妆品是典型的虚假广告,有关部门不仅应当提请消费者注意,还应当依法责令商家停止发表和消除影响,并作出相应处罚。  

从长远来看,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将“食品级”“可食用”纳入化妆品广告语,规范营销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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