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起诉债务人,担保人怎么办?
引言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担保人是为债务人的履行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担保人追偿。然而,在实践中,债权人有时选择仅起诉债务人,而忽略担保人。本文将探讨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
担保人的权利
当债权人仅起诉债务人时,担保人享有以下权利:
知道权:担保人有权及时获悉债务人被起诉的信息,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利益。 参加诉讼权:担保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提出抗辩。 代位权:如果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担保人可以代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并向债务人追偿。 求偿权:如果担保人代债务人履行债务,则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其所支出的费用。
担保人的义务
即使债权人未起诉担保人,担保人仍负有以下义务:
担保债务的履行:担保人负有保障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如果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协助债权人实现债权:担保人有义务协助债权人实现其债权,例如提供有关债务人的财产信息。 尊重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约定:担保人不得干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不得擅自变更担保合同。
中国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3条规定:“债权人对具有连带责任的债务人提起诉讼,可以只起诉主债务人,也可以同时起诉主债务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
该条文赋予债权人在连带债务关系中选择仅起诉债务人的权利。然而,这并不剥夺担保人的上述权利和义务。
建议
当债权人仅起诉债务人时,担保人应采取以下措施:
及时了解诉讼信息:向债务人或法院了解诉讼的进展情况,并收集相关证据。 参加诉讼:必要时,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提出抗辩,维护自己的权益。 代位履行:如果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担保人应及时代位履行,以免承担更大的责任。 向债务人追偿:代位履行债务后,担保人应向债务人追偿其所支出的费用。
结语
债权人仅起诉债务人并不免除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担保人应主动了解诉讼信息,并采取积极措施维护自己的利益。中国法律为担保人提供了充分的权利保障,担保人可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