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发生在河南信阳的货车侧翻致8死11伤案,48岁的司机金荣春因犯交通肇事罪,获刑6年6个月。而此前,金荣春就有违法前科。
货车司机被判6年6个月
据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9月15日16时25分许,金荣春驾驶严重超载的号牌为S83978重型自卸货车,沿省道S226线由南向北行驶至商城县苏仙石乡苏仙石村破楼组下陡坡急转弯路段时,由于操作不当致该车失控,与公路西侧的护栏相撞后侧翻,将路外正在捡拾蒜瓣的附近群众掩压,致使8人死亡,包括金荣春本人在内的11人受伤,车辆及护栏受损。
商城县人民法院认为,金荣春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致8人死亡、11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主要责任,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金荣春在路面没有行人和行驶车辆的情况下,由于其驾驶车辆严重超载且操作不当,其违法行为不是为了使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所实施的行为也不是损害较小合法权益以保护较大合法权益,不属于紧急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