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交通方式的多样化和出行需求的增加,行人和骑车人在城市中的占比越来越大。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其生命安全问题的日益凸显。特别是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由于行人或骑车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其受伤甚至死亡的情况屡见不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能否获得应有的损害赔偿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法律中骑车人和电动车乘客佩戴安全头盔的规定并不完全相同。根据《汽车和摩托车安全带和头盔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不是强制性的,但如果行人或自行车骑手因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导致交通事故受伤或死亡,可能会对其获得赔偿产生一定的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主要依据受害人的权益和责任进行判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人或骑车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当事人或保险公司可能会认为其存在过错,从而减少赔偿金额。但是,这并不代表着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人或骑车人就会全部承担责任,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例如,如果交通事故中涉及到的车辆驾驶员存在酒驾、超速等违法行为,那么其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并且无论行人或骑车人是否佩戴安全头盔都不影响其获得相应的赔偿。此外,在行人或骑车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如果可以证明其并非主要责任方,也还是有望获得合理的赔偿。
总之,行人或骑车人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被车辆撞伤,是否会影响赔偿结果,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虽然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可能会对其获得赔偿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如果能够证明其并非主要责任方,或者存在其他的过错方,仍然有机会获得相应的赔偿。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规范行为,从而有效提高行人和骑车人在道路上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