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个人信息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民个人信息是指能够直接或间接地识别自然人的任何信息,覆盖了自然人的心理、生理、智力以及个体、社会、经济、文化、家庭等各个方面。一般包括姓名、职业、职务、年龄、血型、婚姻状况、宗教信仰、学历、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手机用户的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信用卡号码、指纹、病史、电子邮件、网上登录账号和密码等等。
倒卖个人信息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权,也可能给公民的生活或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甚至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因此,我国刑法对倒卖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惩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倒卖个人信息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具体认定,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次数和范围;
2、从中获得或者企图获得的利益;
3、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损害后果;
4、是否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敏感信息;
5、是否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6、是否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7、是否有其他恶劣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