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房产证上登记新的名字是有了新的家庭成员,比如子女出生、夫妻结婚等情况下,想要在原来的房产证上把亲人的名字加上。诉宝法律整理了房产证上加名的一些方式供大家参考。
一、产权赠与
这是最常见的房产证加名的方式,一般适用于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夫妻中的另一方,或者赠与子女的情况。而这也是大家最为关心的方式,一般产权赠与可以双方带好三证,即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前往房屋交易中心办理,办理费用大概在200元上下。
二、房屋买卖
这种情况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这种情况一般适用于需要将房屋产权卖给非亲属的其他人时可以使用的。
三、析产登记
析产登记的意思是指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将共有房产这一财产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夫妻双方离婚,对各自占有那一部分产权进行分割转移的一种登记方式。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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