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新闻报道:“妻子出轨生下情夫孩子,却要求丈夫上家里户口”!有人看到这件事可能会感到震惊,是谁?竟然会提出这种要求?诉宝法律表示无论是站在法律的角度,还是站在道德伦理的角度来看,这都是让人难以置信的。但是实际情况是确有此事。
原新闻视频内容如下:
2017年,田女士与多年未见的小学同学重逢,双方在同样已婚的情况下发生了不该发的事,随后田女士便怀孕产子。而田女士的同学尚未离婚。随后也消失不见,失去了联系。田女士婚外情所生的孩子,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上户口就成了问题了。
此时,田女士便找到了前夫杨先生商谈为孩子上户口一事。被杨先生当场拒绝。并表示上户口可以,必须拿出50万元。要是田女士不服,可以起诉。
法律问题解读:
我们都知道孩子上户口需要提供,一般情况下需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籍簿,准生证和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婚外情生子这种行为在我国是受到法律的禁止。在社会上这种行为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但是婚外情生子和婚生子其实是享有同等的权利。
婚外情生子是否可以上户口?
可以,但是实际上在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的问题上,确实还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规定。每个地方的法律法规是不一样的。有些地方需要出具孩子由谁抚养、落户何处的声明书公证。
非婚生育婴儿出生登记规定:
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