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我们早已习惯了身边铺天盖地的广告轰炸!走在大街上有人给你发传单,坐公交车有座椅广告,地铁有LED大屏广告,商场有巨幅广告,电视有广告,手机有APP广告...就连看个影视剧还给你夹带私货来点广告。广告作为信息载体已经渗透到生活的各个领域,也使得大家从厌烦到逐渐麻木。今天要讲的一个地方的广告可能与你息息相关,那就是小区广告!
我们经常在小区里会看到广告有如下类似形式:橱窗展板广告,电梯广告,楼道广告,小区微信公众号广告,小区地推广告。这些在小区里所打的广告,你是否去了解过他背后是怎么运作的吗?而他所产生的收益是否与业主有关系。今天来带个法律科普。
首先,物业接广告这事合法,但也不合法!
多数情况下,这些广告商会找物业合作,也就是争得了物业的允许才会能合法地打广告。而对于物业打广告如果征得了业主们集体同意,打广告是合法的,如果没有征得用户同意打广告,不合法!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因此,对在小区内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是否设置广告、如何收费、收益如何处分等最终的决定权均应由小区业主行使。
其次,物业打广告赚的钱归谁所有?
归业主集体所有,打广告属于商业行为,会产生一定的经济利益。很多不良物业会擅自接广告,对于广告收入、去向也不公示,这样做实际上就属于违法行为了。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示广告合作商,以及广告收入、去向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利用小区的共有建筑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成本后归业主所有。也就是说,电梯、绿地等小区公共设施属于业主所有,相关的广告收益也理应属于业主。
最后,业主是否有权私自拆除广告?
不能,一般的广告位广告业主是没有权力拆除,否则就属于破坏了公共设施。要拆除应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不能解决,一般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未取得物业与业主集体同意,私自打广告-违法!
《广告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
如果在实际中遭到物业越权收取广告费用的,业主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生活中,如果有发现物业私自接广告收取广告费,业主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维权。
1、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公司公布广告合作商名单,广告收入去向。
2、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公司的行为进行处罚、纠正。
3、在物业拒绝公布具体广告收入的情况下,可以联合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