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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宣传推广中容易引起侵权的五种行为

栏目:新闻中心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1-06-21 阅览:927
内容简述:老板们,以下几种侵权违法行为您可要注意了!相较于其他违法行为,很多企业老板都不太把像“字体侵权”、“图片侵权”等行为当一回事。如果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您不注意以下几项内容,那么很有可能就会被寄律师函。

老板们,以下几种侵权违法行为您可要注意了!相较于其他违法行为,很多企业老板都不太把像“字体侵权”、“图片侵权”等行为当一回事。如果在日常的生产过程中您不注意以下几项内容,那么很有可能就会被寄律师函。  

一、字体侵权:  

“这个字体不好看,还一个”,‘网上那么多字体随便下一个啊’,相信做设计师的朋友们,您可能经常听到甲方或者老板给您说这样的话,所谓不知者无罪。滥用字体也是侵权行为,《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八)项规定: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对于单个字体而言,字体的设计和独特的美感体现了创作者的劳动,单字具有足够的独创性的,可以被认定为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进而得到保护。所以我们在日常创作过程中千万不要随意去用网上的字体。要不然可就真的一字千金了。  

二、内容侵权:  

很多做自媒体的朋友都喜欢网上摘抄别人的文章内容,有些懒的甚至都没有进行二次加工,这样就造成了内容侵权。也属于违法行为。除此之外,网上的图片很多也是有版权的,建议最好也不要随意采用。  

三、肖像权侵权:  

这点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在宣传物料中,切勿使用他人肖像。肖像权简单来说就是肖像权人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使用。若他人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  

违法犯罪人员、失信被执行人、网络广告欺诈、造假人员等可以对其照片、视频进行曝光,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四、违反广告法:  

很多做电商的或者做日常内容运营的,可以尤其要注意!在自己的日常宣传物料中,出现类似,“最”,‘第一’,‘首家’等词汇都是违反我国广告法的行为。一旦被人举报,可是要罚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的本法。  

五、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上海律师事务所 声明:本文部分内容由网上摘抄,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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