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一种双方形成合同时确保该合同得以履行的特殊手段。定金的主要效力可以归纳为三点:一是作为违约责任的担保,一般情况下,买方在对卖方违反合同规定前提供承诺金,买方若违反合同,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该承诺金;二是作为履行约定义务的保障,即双方签订合同后,买方必须先缴纳定金,以示认真履行合同,而卖方才有义务履行自己的义务;三是作为衡平双方的退货抵消的费用,如果双方因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而需要退货,则定金可以作为衡平双方的费用。接下来诉宝法律为您整理了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何在。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1.定义区别。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的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2.实质内容区别。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3.退还资金区别。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定金,只有遇到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违约、签订的认购合同不规范等类似情形下才能退还。
4.违约处理区别。订金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如出现违约情形,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若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