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上海诉宝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您身边的法律顾问!

021-58999699
新闻中心
以专业视角,应对各种复杂需求 业务电话:021-58999699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各位群主们要当心了!

栏目:新闻中心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发布:2022-11-30 阅览:657
内容简述:随着社交软件的普及,qq群、微信群成了人们社交的主要阵地之一,群聊、水群等各类网络用语层出不群,但是在这个看似私密的空间中,有一些不能触碰的"禁忌"存在着。若有发生,群主和管理都将负法律责任。 首先就是赌博,一些聊天群内会通过红包的形式开设赌...

随着社交软件的普及,qq群、微信群成了人们社交的主要阵地之一,群聊、水群等各类网络用语层出不群,但是在这个看似私密的空间中,有一些不能触碰的"禁忌"存在着。若有发生,群主和管理都将负法律责任。  

首先就是赌博,一些聊天群内会通过红包的形式开设赌局,从而产生大量的金钱流动。其次是传播淫秽物品,通过图片、视频等方式发送淫秽色情内容。最后是发布不当言论,群聊涉及各类敏感内容、传播造谣内容等等。让我们来看看法律上是如何规定惩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三百零二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第四十七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群主与管理有权利管理群内的言论行为,如及时制止便不会受到影响。以上便是"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各位群主们要当心了!"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随时在诉宝法律向我们的专业资深律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

上海律师事务所 声明:本文部分内容由网上摘抄,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看完还有疑惑?诉宝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在线咨询

347 位用户正在咨询

专业的律师团队 完善的规章制度 专业的服务流程,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
021-58999699
在线咨询
咨询电话:021-58999699
Copyright © 2021-2030 上海诉宝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Inc. 沪ICP备18010041号-2   网站地图  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诠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