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件“外卖员深夜送餐猝死清晨才被发现”的事件冲上了热搜,开庭时,外卖平台和用工单位均称非雇佣关系,自己无责。那么,当遇到外卖员等签订劳务外包的情形时,一旦发生工伤,外卖平台和用工单位究竟需要赔偿吗?
当然要赔!最高法院(2018)最高法行再151号行政判决认为,当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用工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不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由违法转包、分包的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所以,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此次事故中,外卖平台、雇佣公司均有过错,最终判决外卖平台、雇佣公司共计赔偿刘某某家属150余万元!
法院的判决无疑是公正的,趁着这次工伤事件,再加上我们最近也接到了不少关于工伤咨询,临近年末,小编再给大家整理一下普通劳动者遇到工伤等情况的处理流程。
1、申请工伤
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单位申请。(一般用人单位需要在工伤事故发生的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否则工伤待遇等费用将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注:如遇(1)不可抗力;(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情况。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2、准备材料
首先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除此之外,还需准备: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督促社保部门受理
一般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督促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一般,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注:60日为最长期限,一般社会保险行政部门15日内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需将决定书送达相应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5、计算工伤赔偿待遇(以下待遇基于《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及最新统计数据归纳总结,供参考。)
(1)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2)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3)5-10级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4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2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1个月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基金: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50个月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40个月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5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4个月
用人单位:
五级伤残=9.5万元
六级伤残=8.5万元
七级伤残=4.5万元
八级伤残=3.5万元
九级伤残=2.5万元
十级伤残=1.5万元
注:江苏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照《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采取定额标准。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伤残=20万元
六级伤残=16万元
七级伤残=12万元
八级伤残=8万元
九级伤残=5万元
十级伤残=3万元
注:江苏还特别规定,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过错)除外:
不足5年,按照全额的80%支付;
不足4年,按照全额的60%支付;
不足3年,按照全额的40%支付;
不足2年,按照全额的20%支付;
不足1年,按照全额的10%支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6)停工留薪期工资
一般不超过工资*12个月,如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福利待遇不变)
(7)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用
(8)评残后的护理费(按月)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9)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0)医疗费
注:以上标准均基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最新统计数据归纳总结。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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