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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他人犯法吗?会受到处罚吗?

栏目:新闻中心 来源:诉宝法律 作者:佚名 发布:2022-09-22 阅览:681
内容简述:作为我国的公民,都是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的,但是言论自由并不代表就可以随便乱说话,如果传播一些不切实际的言论对他人进行诽谤的话,是构成犯罪的。 那么诽谤他人怎么处罚?赔偿标准是什么?

作为我国的公民,都是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的,但是言论自由并不代表就可以随便乱说话,如果传播一些不切实际的言论对他人进行诽谤的话,是构成犯罪的。

那么诽谤他人怎么处罚?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诉宝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诽谤他人怎么处罚?

用语言诽谤要负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他人,必然侵害他人的名誉,因此,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精神损失的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见,诽谤他人还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诽谤人应当承担治安管理行政责任。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见,诽谤他人,如果达到情节严重的,就构成诽谤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诽谤怎么取证?什么条件可以起诉?

取证的方式和种类:bai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音du像制品及视听资料等。符合情节zhi严重的要件就可dao以起诉。犯诽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a、行为人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

b、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

c、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d.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诽谤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表现为: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3、诽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对一般诽谤行为需要年满16岁,16岁以下是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同时16岁也是刑事责任年龄。16岁以下的人有诽谤行为,其监护人有赔偿责任。

4、诽谤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

三、诽谤罪如何进行精神赔偿?

诽谤、诬告陷害的行为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赔偿,至于赔偿多少钱,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十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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