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纳社保律师函
前言
社会保险(社保)是国家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医疗的强制性制度,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未缴纳社保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也违反了法律规定。
律师函
尊敬的[收件人姓名]:
我们受[委托人姓名](以下简称“委托人”)之托,就贵单位未缴纳其社保一事致函函告如下:
事实与依据
委托人于[日期]入职贵单位,担任[职位]。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然而,委托人在工作期间,贵单位始终未为其缴纳社保。委托人多次催促,但贵单位均以各种理由推脱。
法律后果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委托人作为劳动者,未缴纳社保将对其退休、医疗等基本保障产生严重影响。
要求
鉴于贵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特要求贵单位立即履行以下义务:
1. 自接到本函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委托人补缴[日期]至[日期]期间的全部社保费,并提供相关凭证。 2. 支付拖欠社保期间产生的滞纳金。 3. 向委托人作出书面道歉,消除其不良影响。
后果
如贵单位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委托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贵单位拒缴社保的行为; 2. 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贵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3.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贵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
未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贵单位应高度重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希望贵单位能够在收到本函后,立即采取措施纠正违法行为,挽回委托人的损失。
如贵单位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致电或来函咨询。
此致
[律师事务所名称] [律师姓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