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庭委托书
定义
公司开庭委托书是一种法律文件,由公司授权其代理人或律师代表公司出席法庭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代表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应当出具委托书。
格式和内容
公司开庭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委托人信息:公司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被委托人信息:代理人或律师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委托事项:明确授权代理人或律师代表公司出席的具体法庭程序,如开庭、庭前会议、上诉等。 委托权限:列明代理人或律师的权限范围,如陈述事实、提交证据、辩论、签署法律文件等。 有效期限:委托书的生效日期和失效日期。 公司公章:委托书必须加盖公司的公章方能生效。
填写范例
``` 委托书
委托人:[公司名称] 地址:[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被委托人:[代理人或律师姓名] 工作单位:[代理人或律师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委托事项:授权被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出席[法庭程序],行使诉讼代理权,包括:
陈述事实 提交证据 辩论 签署法律文件 其他与诉讼相关的行为
委托权限:被委托人享有委托事项内的全部诉讼代理权。
有效期限:本委托书自[生效日期]起至[失效日期]止。
特此委托。
委托人:[公司名称] (盖章)
[日期] ```
注意事项
委托书应清晰、明确,避免歧义。 代理人或律师应仔细审查委托书,确保其权限明确。 委托书应妥善保管,以防伪造或遗失。 如果委托人变更代理人或律师,应及时出具新的委托书。 法庭程序中,代理人或律师应出示有效的委托书,以证实其代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