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原告开庭陈词
尊敬的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
我是本案的原告,因与被告婚姻关系破裂,特提起离婚诉讼。今天,我将阐述我方请求离婚的理由和法理依据。
一、婚姻关系破裂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本案中,我与被告于[时间]登记结婚,但自[时间]起,双方感情逐渐恶化,已达不可调和的地步。
具体表现如下:
(列举双方感情破裂的具体事实,如性格不合、缺乏沟通、频繁争吵、家庭暴力等)
这些事实充分证明,我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已经无可挽回地破裂,继续共同生活已无意义。
二、离婚诉讼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我方请求贵院作出判决,准予我方与被告离婚。具体请求如下:
1. 判决解除我方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2. (如有子女,则提出对子女抚养权的请求); 3. (如有共同财产,则提出对财产分割的请求)。
三、法理依据
本案的诉讼请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方的诉讼请求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亦不存在侵害被告正当权益的情形。
四、救济请求
我方恳请贵院依法审理本案,作出公正的判决,解除我方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并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我方相信,通过法律的途径,我方能够获得合法权益的保障,并开始新的生活。
五、请求支持
最后,我方请求贵院对本案予以支持,准予我方的离婚诉讼请求。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