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对方不能来怎么办
在中国,夫妻婚姻关系的解除,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对于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即可办理离婚手续。而诉讼离婚,则是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无法就离婚条件达成一致,由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离婚后的相关事宜。
诉讼离婚对方不能来怎么办?
在诉讼离婚中,如果对方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 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如果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2. 公告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虽经公告传唤,仍不前来受传票的,可以公告送达。因此,如果对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者拒不接收传票,法院可以依法公告送达,并视为对方当事人已收到传票。
3. 延期开庭
如果对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到庭,法院可以依法延期开庭。
4. 委托诉讼代理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因此,如果对方当事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出庭,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应诉。
5. 证据收集
在诉讼离婚中,原告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婚姻关系破裂。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愿意配合提供证据,原告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要求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证据。
注意事项:
起诉离婚前,应仔细考虑离婚事由,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请。 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应当及时应诉,否则法院可能会做出缺席判决。 如果对方当事人故意逃避送达传票,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以确保訴訟程序的合法性。 委托诉讼代理人应慎重选择,委托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律师,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诉讼过程中,应当配合法院的调查取证工作,并积极提出证据,以证明婚姻关系破裂,为法院判决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