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开庭时陈述要点:
1. 开场白
向法官说明您的姓名、与对方的婚姻状况以及离婚诉求。 客观、沉着地陈述您的立场。
2. 婚姻状况
简述您和对方的婚姻历史,包括结婚日期、共同生活时间和是否有孩子。 说明您和对方是否已经分居,以及分居的原因。
3. 离婚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列举您请求离婚的理由。 提供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支持您的理由。 避免使用侮辱性或指责性的语言。
4. 过错方认定(如有)
如果您认为对方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过错(例如重婚、家庭暴力),请说明您的理由和证据。 过错方的认定将影响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和精神损害赔偿。
5. 财产分割
列出您和对方的所有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和债务。 主张您认为应获得的财产份额。 提供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例如购买合同、银行流水等。
6. 子女抚养权
如果您有孩子,请说明您希望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陈述您认为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的理由,例如您的教育背景、职业稳定性、生活环境等。 考虑孩子的意愿,如有能力表达的话。
7. 抚养费
对于有孩子的离婚,您有权要求非抚养方支付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7条,抚养费的金额应根据非抚养方的收入、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实际需要确定。
8. 其他请求(如有)
如果您有其他请求,例如精神损害赔偿、婚内财产约定的分割等,请明确提出。 提供证据来支持您的请求。
9. 总结
总结您的主要论点和请求。 重申您希望与对方和平友好地离婚。 表示您愿意配合法院的判决,并遵守法律规定。
提示:
在开庭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收集必要的证据和文件。 保持冷静、专业和尊重。 避免情绪化或攻击性言论。 与您的律师协商,制定一个陈述计划。 在开庭前练习您的陈述,以确保清晰和简洁。 聆听对方的陈述,并根据需要进行回应。 尊重法院的决定,即使您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