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被告人行为规范
开庭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充分的辩护权和公平受审权。作为一名被告人,在开庭时应当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一、出庭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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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应当在开庭时间准时到庭。若因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出庭,应当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延期审理。
二、尊重法庭秩序
开庭后,被告人应起立向审判长和合议庭成员致敬,并在审判长宣布开庭后坐下。庭审过程中,应当保持肃静,不得喧哗、打断他人发言或做出其他不当行为。
三、如实陈述
被告人应如实陈述自己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以及辩解或供述。不得隐瞒或捏造事实,也不得做出虚假陈述。
四、行使诉讼权利
被告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聘请辩护律师; 查阅、摘抄或复制本案卷宗材料;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提出辩护意见; 进行最后陈述。
被告人应积极行使这些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遵守法庭纪律
开庭期间,被告人应遵守法庭纪律,不得有以下行为:
破坏法庭秩序; 辱骂、威胁他人; 逃避或拒绝出庭; 扰乱法庭正常工作; 携带违禁物品。
违反法庭纪律可能导致被驱逐出庭或被拘留等处罚。
六、服从审判长指挥
审判长主持庭审,负责维持法庭秩序和指挥审理进程。被告人应当服从审判长的指挥,不得违抗或干扰审判长的工作。
七、尊重其他参与者
被告人应尊重公诉人、辩护律师、证人和其他参与者。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侮辱对方。
八、做好庭审准备
开庭前,被告人应充分了解案情,准备自己的辩护策略和证据。必要时,可与辩护律师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九、注意仪容仪表
被告人出庭应注意仪容仪表,穿着得体,保持端庄肃穆。良好的外在形象可以给法庭和旁听人员留下良好的印象,有利于维护自己的权益。
十、依法上诉
若对判决不服,被告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上上诉状和证据材料。
遵守开庭时的行为规范,不仅是维护法庭秩序和审判权威的需要,也是被告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