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补偿裁决下的仲裁
当一名员工被不当解雇或因其他违法行为而被雇主解雇时,他们可能会寻求仲裁以获得救济。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仲裁员可能不会判给员工补偿金。以下概述了中国法律下不予补偿裁决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不予补偿裁决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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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条,如果员工被认定“对用人单位有严重过失”,仲裁员可以不予补偿。该条款列出了几个可以被视为严重过失的具体行为,包括:
造成用人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不予补偿裁决的程序
当雇主请求不发放赔偿金时,仲裁员必须审查证据并确定员工是否犯有严重过失。雇主负有举证责任来证明员工的行为符合严重过失的标准。
仲裁员在考虑以下因素时会行使自由裁量权:
员工行为的严重性 员工行为对雇主造成的影响 员工在公司的工作记录 员工是否有过失的证据 其他相关情况
仲裁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严重过失做出自己的界定。
不服不予补偿裁决的救济
如果员工对不发放赔偿金的仲裁裁决不服,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审查仲裁裁决并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律。法院可以维持仲裁裁决,撤销仲裁裁决,或根据需要发回仲裁员重新审查。
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员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予补偿。如果雇主能够证明员工犯有严重过失,仲裁员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决定是否发放赔偿金。员工不服不发放赔偿金的裁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