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状未经本人签名之法律影响
在民事诉讼中,起诉状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重要文书,必须由原告本人签名或盖章。如果起诉状未经本人签名,将产生以下法律影响:
1. 程序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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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状应当由原告签名或盖章。未经本人签名的起诉状,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属于程序不合法。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当限期让原告补正。
2. 诉讼主体资格不确定
起诉状上的签名是对原告真实意思表示的确认,体现了原告行使诉讼权利的主体资格。未经本人签名的起诉状,无法确定原告是否认可诉讼行为,其诉讼主体资格存在不确定性。
3. 诉讼行为无效
对于未经本人签名且未经原告追认的起诉状,法院通常认为是无效诉讼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起诉状不能补正或者未在人民法院限定的期限内补正的,裁定不予受理。
补救措施
如果原告确实存在未能亲自签名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1. 授权他人签名
原告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名,但必须出具具有原告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审查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
2. 补正签名
如果原告未授权他人签名,且未在收到补正通知后及时补正,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案件。原告可以在收到裁定后提起上诉,并向法院提交补充证据证明其是起诉状上的真实意思表示。
3. 撤诉
对于已经提起诉讼但未经本人签名的起诉状,原告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撤诉。撤诉后,原告可以针对同一诉讼请求提起新的诉讼,并按照要求完成起诉状的签名程序。
结语
起诉状未经本人签名属于程序不合法,将影响诉讼行为的有效性。当事人应当重视起诉状的签名要求,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签名,可以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免影响诉讼的进行和合法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