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准备清单
1. 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 仲裁协议(如仲裁条款已载入劳动合同或劳动争议处理协议)
2. 身份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 证据材料
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 能够证明劳动争议事实的证据(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邮件或短信) 能够证明自身主张的证据(如工资拖欠凭证、加班记录)
4. 相关法律文本
《劳动合同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5. 费用
仲裁受理费(一般为争议标的金额的0.5%) 证据保全费(如有必要)
6. 其他材料
劳动关系证明(如社保缴纳记录) 相关证人联系方式(如有证人出庭作证)
程序准备
了解仲裁流程:熟悉仲裁的基本程序,包括申请仲裁、提交证据、开庭审理、裁决等。 准备开庭陈述:准备好开庭时对争议事实和法律依据的陈述,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聘请律师(可选):如果劳动争议涉及复杂法律问题或争议金额较大,可以考虑聘请专业律师代理。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规定,申请仲裁的,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 第四十四条规定,仲裁庭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审理。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证明。 第七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注意事项
申请仲裁的时效为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仲裁裁决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