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被拘留后探视权
在中国,经济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不会涉及刑事犯罪。因此,经济纠纷当事人被拘留的性质为民事拘留,而非刑事拘留。
民事拘留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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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法院对于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对其进行民事拘留: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拒不提供涉案财物的; 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侮辱、诽谤、威胁、恐吓; 在诉讼过程中捏造、伪造证据或者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以伪造证据或者其他欺诈行为取得胜诉判决的。
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日。经被拘留人申请,在拘留期间积极履行义务的,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探视权
《民事诉讼法》并未明确规定被民事拘留人员的探视权。对此,《行政拘留所条例》第29条规定:“被行政拘留的人,其家属要求探视的,拘留所应当准许。”虽然该条例不适用于民事拘留人员,但其精神可供参考。
一些地方司法机关也制定了相关的规定或文件,明确了民事拘留人员的探视权。例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案件中拘留被执行人的若干意见》规定:“被拘留人可以委托其近亲属委托代理人向法院申请探望被拘留人。法院经审查同意,出具准予探视证明,告知有关拘留所。”
申请探视程序
通常情况下,被民事拘留人员的家属或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向拘留所提出探视申请。拘留所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准予探视。
申请探视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被拘留人的姓名和拘留证号; 探视人的姓名、与被拘留人的关系、联系方式; 探视的目的和事由; 相关证明文件或委托书。
探视时间和地点
探视时间和地点由拘留所决定,一般会在正常工作日安排探视。探视时,探视人需要出示准予探视证明和身份证件。
探视地点通常在拘留所的会见室。探视期间,探视人不得与被拘留人有任何肢体接触,并不得向其传递任何物品。
其他注意事项
被民事拘留人员可以委托近亲属或代理人代理申诉、执行等事宜。 如果拘留所未准许探视,探视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拘留场所或者解除拘留。 在探视过程中,探视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规定,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