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经济纠纷委托书书写指南
引言
民事经济纠纷委托书是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行民事法律行为的书面文件。在民事经济活动中,委托代理关系十分常见,委托书是委托代理关系成立的重要依据。因此,书写一份规范有效的民事经济纠纷委托书至关重要。
委托书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民事经济纠纷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委托人姓名、住所、联系方式: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 代理人姓名、住所、职业: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职业(律师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代理人)。 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代为处理的具体事项,包括案件名称、案由、诉讼请求等。 代理权限:委托代理人的职权范围,包括参加诉讼、调查取证、调解和解、签署法律文书等。 委托期限: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一般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确定。 签字和盖章: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日期。
委托书的书写格式
民事经济纠纷委托书的书写格式没有固定的模板,但一般应符合以下格式:
委托书
委托人: 住所: 联系方式:
代理人: 住所: 职业:
一、委托事项: 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姓名]代为处理[案件名称]一案,诉讼请求为:[诉讼请求]。
二、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姓名]享有以下代理权限: 1. 参加诉讼; 2. 调查取证; 3. 调解和解; 4. 签署法律文书; 5. 其他与本案有关的代理行为。
三、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四、其他约定: [如有其他约定,在此注明]。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意事项
委托书应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准确。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日期。 委托书应贴有委托人的印花税票。 代理人应谨慎审阅委托书,确认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符合法律规定。 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