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撤销仲裁:中国法律中的程序和理由
引言 仲裁作为一种替代性的争议解决机制,旨在为当事人提供快速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仲裁裁决可能会被仲裁委撤销。本文将结合中国的法律,探讨仲裁委撤销仲裁的程序和理由。
仲裁撤销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委撤销仲裁需要符合以下程序:
申请撤销: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有权撤销仲裁裁决的仲裁委申请撤销。 受理撤销申请:仲裁委收到撤销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其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审查撤销理由:仲裁委受理撤销申请后,应当在3个月内对申请撤销的理由进行审查。 作出裁决:仲裁委审查结束后,应当作出是否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决。
撤销仲裁的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委可以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包括:
违反法律规定:仲裁裁决违反仲裁协议、仲裁规则、仲裁法的强制性规定。 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仲裁裁决严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秩序。 超越仲裁权限:仲裁庭超越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范围作出裁决。 当事人不具备仲裁能力:当事人一方在仲裁过程中不具备仲裁能力。 仲裁程序违法:仲裁庭在仲裁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仲裁程序。 仲裁员有偏见: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存在严重偏见,影响仲裁裁决的公正。 仲裁裁决有重大错误:仲裁裁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重大错误,导致裁决明显不公。
撤销仲裁的影响
仲裁裁决被撤销后,撤销裁决的仲裁委应当将撤销裁决的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撤销裁决的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原仲裁裁决即失效。
结论
仲裁委撤销仲裁是法律赋予仲裁委的一项重要权力,旨在维护仲裁程序的公正性和仲裁裁决的权威性。仲裁委撤销仲裁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撤销仲裁的程序和理由合法、合理。撤销仲裁的决定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对原仲裁裁决的效力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