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已满六年,何去何从?
当法院受理一起诉讼案件后,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便是诉讼期限。根据中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普通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诉讼时效可能会延长或中断。
诉讼时效的延长与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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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的延长: 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而不能行使诉权,诉讼时效自障碍消除之日起延长六个月。 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躲避诉讼,诉讼时效自诉讼时效届满之日起中断。中断期间不计算在诉讼时效内。
诉讼时效的中断: 当事人一方自觉权利受到侵害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进行其他诉讼行为,或者进行仲裁活动,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后,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法院起诉已满六年
如果法院起诉已满六年,且诉讼时效期间未因以上原因延长或中断,则该诉讼请求权已经丧失。此时,当事人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 当事人一方在诉讼时效期满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其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例外情况
继承纠纷: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时起三年。 请求返还财产:自财产被侵占时起二十年。 追索债款:自债务履行期届满时起十年。 侵犯名誉权、隐私权、人格权的损害赔偿: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侵害之日起两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例外情况仅适用于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适用于因起诉迟延导致诉讼时效丧失的情形。
建议
如果法院起诉已满六年,当事人应当首先确认诉讼时效是否已经丧失。如果诉讼时效已经丧失,当事人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诉讼时效未丧失,当事人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起起诉。
此外,当事人还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的特殊情形,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因错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诉讼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