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前置裁决
定义
仲裁前置裁决是指在提起仲裁程序之前,当事人需向特定机构(通常是法院)申请并取得法院出具的裁决,确认仲裁协议有效并允许当事人提起仲裁。这是一种在仲裁程序开始前对仲裁协议的司法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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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仲裁协议,但是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7条规定,仲裁协议被认定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仲裁前置裁决的程序
1. 提交申请: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书,其中阐明请求确认仲裁协议有效并允许提起仲裁的理由。 2. 受理审查: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是否具备受理条件(例如,是否存在仲裁协议)。 3. 开庭审理:必要时,法院会举行听证会,当事人可以陈述意见和提交证据。 4. 裁决: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有效性进行判断,并作出是否确认仲裁协议有效和允许提起仲裁的裁决。
仲裁前置裁决的效力
法院作出的仲裁前置裁决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法院认定仲裁协议有效并允许提起仲裁,当事人可以根据裁决提起仲裁程序。如果法院认定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就不能提起仲裁,而应当循序民事诉讼程序向法院起诉。
仲裁前置裁决的优点
确保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在提起仲裁程序之前,通过司法审查机制确保仲裁协议的有效性,避免浪费时间和费用。 促进公正裁决:法院会对仲裁协议进行全面审查,确保仲裁程序符合法律和公正原则。 避免提起无效仲裁:防止当事人在无效仲裁协议下提起仲裁,从而浪费司法资源。
仲裁前置裁决的缺点
增加成本和时间: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需要额外的司法程序,可能会增加成本和时间。 法院偏见:存在法院可能对仲裁协议持偏见或不愿支持仲裁程序的风险。 限制解决争议的选择:仲裁前置裁决限制当事人直接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可能剥夺当事人选择最合适争议解决方式的权利。
适用范围
仲裁前置裁决一般适用于预先签订的仲裁协议。在紧急情况下或仲裁协议约定不适用仲裁前置裁决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