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偷窃了一笔钱,时隔多年被发现,但当事人死了,还要追责吗?先看一个案例,90年代陈某伙同李某盗窃了一一家公司一笔钱,由于当时办案技术落后多年来没有被抓到。直到2010年,陈某再次犯案被抓,也主动交代了案情。但是犯罪嫌疑人陈某已经死了。那么很多人会问了,还要追责吗? 上海法律咨询服务诉宝法律告诉您。
1、一般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就应当撤销案件(立案侦查阶段),或者不起诉(审查起诉阶段),或者终止审理(审判阶段)。另外,犯罪嫌疑人如果造成了被害人受伤或是死亡的,被害人家属会向法院提出民事赔偿。
2、如果符合刑诉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