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交通事故频发,其中不乏肇事逃逸的情况。肇事逃逸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未按照法律规定停车等待处理,而是擅自离开现场的行为。那么,如果别人撞了我,我走了,算肇事逃逸吗?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条款进行探讨。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报警、救护,保护现场安全,协助调查处理。”也就是说,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停车,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同时报警、救护等。如果当事人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停车等待处理,而是擅自离开现场,就属于肇事逃逸行为。
其次,如果别人撞了我,我走了,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肇事后逃逸,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肇事后逃逸,情节恶劣,将会面临刑事处罚。
那么,如何判断肇事逃逸的情节是否恶劣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肇事逃逸行为的情节恶劣,包括: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较大,或者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在肇事后逃逸前有饮酒、吸毒等违法行为的;违反交通信号、标志或者交通规则的;在肇事后逃逸前未按照规定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或者保险单的;在肇事后逃逸前拒绝接受检查的。”
综上所述,如果别人撞了我,我走了,就属于肇事逃逸行为。如果肇事逃逸的情节恶劣,将会面临刑事处罚。因此,当遭遇交通事故时,我们应当及时停车,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同时报警、救护等,并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