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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所受侵害该保留什么证据维权?

在公共场所受侵害该保留什么证据维权?

发布:2022-10-27 点击:590次

律师解答

卢峰
卢峰
帮助人数:2131人
咨询次数:8213次

公共场所受到侵害谁承担责任:

1、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活着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3、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公共场所管理者如果没有尽到合理范围内的保障义务致使消费者受伤则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作为消费者,在公共场所受伤后,第一时间应及时医治,同时联系公共场所管理者,找到相关的证人,并应该拍摄现场的视频或者照片,作为证明受伤原因和地点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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