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作为公民,其人身权利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教师又担负着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对教师人身权利的公然侵犯,其造成的危害后果是使教师的身心健康受到伤害,无法正常生活和工作,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对教育事业的发展造成很大危害。因此,教师法明确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学校和有关行政、司法机关要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外,教师本人也要树立起自己的权利意识、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