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一般情况下,房子还是属于您的,但是场地不属于你。按照《民法通则意见》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财产返还时先前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事后又协商不成的,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