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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月份的时候我房子租给别人,别人用来做假货被抓了,我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去年2月份的时候我房子租给别人,别人用来做假货被抓了,我要承担法律责任吗?租我房子的这个人是搞假鞋的,我并不知情,要是他一口咬定说我知情,我是不是要坐牢?我一开始以为他们是做淘宝的。

发布:2021-06-17 点击:1148次

律师解答

梁研之
梁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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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房子出租给租客,只要租客在当地派出所有登记备案的,租客做了违法的事,房主无需担责任但有义务配合派出所调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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