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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个人约定不缴社保合法吗

公司与个人约定不缴社保,折一点现金给劳动者,这种做法合法的吗?

发布:2022-10-26 点击:837次

律师解答

梁研之
梁研之
帮助人数:1891人
咨询次数:5121次

单位与个人约定不缴社保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相关条款。同时第十八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本案中,单位和张某约定不参加社会保险,显然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该约定当属无效,这至少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用人单位存在明显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基于此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2、单位应当为刘某补缴社会保险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既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需要,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共同承担的一项社会义务。

劳动者即使在试用期内离职的,单位也应该按照其实际工作的天数来计发工资,如果单位不支付试用期工资的话,则该行为是违法的。此时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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